2016年3月,某輪在老鐵山水道行駛,發電機突然跳電,主機停車,船舶失去控制,偏離航道。如果不能及時處理,隨時有撞船危險,情況十分緊急,在輪機長的領導下,及時解決了問題,使船舶正常航行,避免了一次事故。
一、原因分析:
當時正在航行期間,只有一臺在用發電機,該發電機在高負荷運行情況下增壓器會發生喘振情況,值班機工報告輪機員未獲得重視。下午4:30在廚房用電、空氣瓶壓力降低空壓機自動啟動后,發電機負荷突然增加,發電機運行一段時間后跳電,導致主機停車。
二、事故處理:
在發電機跳電后,輪機長與輪機員迅速趕到機艙,在機工的配合下,成功啟動備用發電機,接入電網,使船舶恢復了正常供電。重新沖試車后,報告駕駛臺主機正常,可以動車。在主機啟動后,船舶恢復正常航行。事后二管輪檢查出事發電機,除增壓器外未發現其它問題,錨泊后拆檢增壓器。
三、事故責任:
二管輪在得知出事發電機有問題后沒有給予重視,未及時做出相應的檢查處理,應負首要責任。輪機長對機艙設備運行狀況不清楚,應負次要責任。值班機工在報告輪機員未獲重視情況下,負荷增加而未認真檢查導致事故發生,也應負次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