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021年,全球疫情形勢并沒有趨緩,我們始終把船員安全和生命健康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現就如何做好遠洋船舶疫情防控工作談談自己的想法。
一、要精準把控“三條線”
持續強化對“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護易感人群”三要素的認識,持續堅持“人物同防”原則,牢牢把握好“三條線”,即外來人員上船控制線、船員自我保護線和外來物品控制線。同時,更不能認為已接種疫苗而放松防疫措施。
一是外來人員上船控制線。持續做好“四個嚴禁”:嚴禁無關人員登輪、嚴禁外來人員住船、嚴禁船員與外來人員有密切接觸、嚴禁外來人員進入生活區。但確因工作原因,需要進入生活區的,一定要為其換上新口罩并將原口罩進行科學處理,防止病毒帶入生活區,其離船后,陪同人員(建議1人)及所經區域嚴格消殺。
二是船員的自我保護線。有外來人員上船時,參與接待及密切接觸的船員須穿防護四件套(防護衣、醫用口罩、防護眼鏡、醫用手套),外來人員所經路徑、所接觸物品及部位,必須及時消殺或離船后逐一消殺,確保實現全過程可追溯閉環管理。值班人員及經船長批準到甲板作業的船員,回到生活區,必須經消殺或確認消殺規范完成后方可。針對克令吊的維修工程存在交叉感染的可能,要采取最嚴管控措施,提前對工作場所進行充分通風和徹底消殺,船員穿戴四件套防護,且進入生活區前完成3次消殺。對于要執行甲板作業的船員及值班船員,提前安排服用連花清瘟膠囊預防。
三是外來物品上船控制線。除船舶貨物外,其他物品一般不得上船。需要船長輪機長大副等簽署的各種文書,采用“無接觸式”方式進行。在疫情嚴重國家港口,不安排上伙食淡水,確實需要上船的,應做好消殺準備,并告知岸基消殺情況,形成閉環。
二、要精心做好“六有”
實踐證明,新冠肺炎疫情可控、可防。船舶要根據實際持續做好船舶抵港前的“六有準備”。
一是要有疫情防控預案。堅持一港一議,按照國家海事部門及集團和公司疫情防控規定,根據作業需要,做好船舶疫情防控預案,經岸基審核后實施。二是要有應急演練。應急演練要以實戰狀態,在岸基指導下進行,要確保緊急情況發生后,船員反應及時、到位。特別是發現可疑情況后,先第一時間隔離,再報告、消殺、空調外循環并關閉回風、船員分餐及船員自身防護。三是要有疫情防控專項培訓。對應急預案、防控預案以及相關文件進行全覆蓋式培訓。四是要規范、精確使用抗疫物資和藥品。例如滅活面罩、紫外線、酒精、84消毒劑等物品,要妥善保管確保安全和有效。五是要設立緩沖區和消毒間。緩沖區內放置廢棄物處理裝置,放置消毒腳墊。消毒間配員消殺酒精等用品,確保船員能安全回到生活區。六是要有充足的食物和淡水。為切斷傳播渠道,疫情嚴重國家港口禁止船舶上伙食和飲用水。確實需要上伙食的,需要岸基審批,并按照規定實施消殺,形成閉環。
三、要精確把握“六個一律”
要堅持“人物同防”原則,精確把握“六個一律”,有效管控已知風險,把影響和損失降低到最低。一是對所有外來人員,一律要認真嚴格對待,特別是在疫情嚴重的國家港口更不能有絲毫馬虎。船員在外來人員上船或在船期間,首先必須穿戴好防護四件套,并及時完成有效的消殺,形成閉環。這樣做的目的主要是應對外來人員未持有有效核酸檢測證明或作假證明的風險。二是對所有外來物品要嚴加對待。嚴禁在疫情嚴重國家上物料、備件及伙食等,不得已上船的,要規范消殺;避免10天內與物品接觸,確需時以“無接觸”方式進行;嚴禁未經船長批準,購買個人物品上船。三是出現新冠肺炎癥狀之一的,一律先實施隔離,再報告。特別是當船員出現發熱、咳嗽、腹瀉、虛弱、呼吸困難、結膜炎、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覺減退等癥狀之一或多個,確診或疑似病例等需要啟動應急預案時,船舶一律將病員先隔離在病房、全船空調采用外循環并關閉回風,然后第一時間采用電話形式報告,然后根據岸基醫療指導服藥、對公共區域及病房進行消毒等。四是如上條款所述癥狀消失者,在沒做核酸檢測確認之前,一律繼續隔離14天或21天。主要是考慮船舶生活區特點、船舶所在港口檢測能力等,綜合考量的穩妥安全之舉。五是船上一旦有人出現新冠肺炎癥狀,特別是有人體溫超過37.3攝氏度以上的,船舶領導班子必須立刻上報,絕不能遲報、瞞報、謊報、不報。因為如果錯過上報機會,采取措施不力,就會引起更大后果。六是船舶出現外來人員或船員不執行船舶疫情防控規定者,一律要上報公司協調處理。船舶疫情防控的風險來自于外來人員,一旦其不執行船舶防疫規定,將給船舶帶來極大風險。
四、要精誠構筑“銅墻鐵壁”
當前我國疫情總體得到有效控制,但反彈風險絲毫不能忽視,特別是今年以來,境外疫情持續擴散蔓延,因此遠洋船舶的疫情防控不能有絲毫放松,要以科學的精神、專業的措施、務實的行動,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別是要做好船員的自身保護。
一要恪守三個始終,強化執行。即始終堅持把船員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始終堅持人人都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理念、始終堅持對疫情防控不規范行為的零容忍。二要加強疫情防控相關培訓。力求100%覆蓋,并通過測試、抽查等方式檢驗學習效果。三要規范船員疫情防控行為。提醒船舶加強教育和培訓,規范船員行為,防范不規范行為和異常行為給船舶及岸基帶來風險。特別是要持續加強對船舶疫情防控過程的監控、指導,加強對外來人員住船管控的梳理,確保精準、系統、完整和可追溯。四要加強疫情信息通報和提示。通過對文件新要求的提示,如無接觸式理念的提示,做到深入船員人心,自覺轉化為行動。對疫情防控失職失范者,進行通報,以警示當事人、教育全體船員。五要鞏固和深化岸基“三位一體”管控模式,統一標準,分工負責,協同推進,嚴防死守,提高岸基團隊疫情防控的全面、系統、精準、閉環和可追溯,為船舶疫情防控提供專業、精準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