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船長和高級船員適任證書失效后,申請再有效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具體分以下三種情況:
(一)適任證書過期3個月及以上5年以下的,應當參加模擬器培訓和知識更新培訓,并通過相應的抽查項目的評估;
(二)適任證書過期5年及以上10年以下的,應當參加模擬器培訓和知識更新培訓,并通過相應的抽查科目的理論考試和項目的評估;
(三)適任證書過期10年及以上的,應當參加模擬器培訓和知識更新培訓,通過相應的抽查科目的理論考試和項目的評估,并在適任證書記載的相應航區、等級范圍內按照《船上見習記錄簿》規定完成不少于3個月的船上見習。